您的位置: 首页 >综合动态>通知公告>详细内容

津市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4-1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根据《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、《湖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德考区体检公告》精神,津市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由津市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体检对象

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:1的比例,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,详见本公告附件:《津市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》。

二、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

体检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,集合地点为津市市老干局4楼会议室,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4月20日上午7:00之前到达集合地点,7:30未到达集合地点者,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。

三、体检流程

抽血→B超→尿检→早餐→缴费→其他项目检查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所有体检对象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规定集合地点。

2、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
3、体检对象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勿熬夜、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,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,体检当日空腹(不吃早餐)。

4、怀孕体检对象,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,勿做妇科和X光项目检查。

5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2寸免冠近照2张。

6、准备体检费用(预带600元,微信支付)。

7、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,视为放弃体检。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,不能进入考察程序。


         c3e6de9ce559460fbb9c71331c1bf558.gif附件:《津市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》.xlsx 

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

2023年4月19日
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